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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学剑—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学校法律顾问

信息来源:人文与法律学院发布时间:15.04.30阅读次数:38070

  

   

    王学剑,1987年7月毕业于镇江高专人文与法律学院法律专业,毕业后被分配到镇江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工作,2005年7月开办了我省第五家个人所有制的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,国家一级律师,镇江市169学术技术带头人,市科技骨干。曾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。
    他曾多次赴清华大学、北京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等进修业务,在执业活动中充分表现出律师对弱势群体、贫弱阶层的人文关怀和帮助。王学剑不拘泥于一般性的就案办案,把目光更多地投向整个社会,思考着一个律师应该担当的更多的社会责任,尝试着从宏观层面为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,维护社会公平,减少社会运行的成本。
    王学剑是我省第一位走进央视《法律讲堂》栏目的律师。在央视录制播出了《蹊跷的伤残》、《餐馆血案》等多个案例。作为市政协委员,他积极参政议政,撰写提案,为政府建言献策,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。多年的律师实践工作,王学剑越来越体会到“律师”的深刻含意,苦在其中,更乐在其中。